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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14/2017-01417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7-09-30
名称: 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文号 :    
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7-09-30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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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3个大的方面问题24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向市委第五巡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市环保局党组存在不敢旗帜鲜明亮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进一步坚定理念信念。今年以来,局党组共举行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内部管理,对不良倾向坚决制止,敢于亮剑。不定期组织办公室、监察室对上班纪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今年2月、5月两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出现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他们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上班纪律,强化干部管理。单位对被通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发绩效奖金200元。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部位的风险防范。1、组织对市本级下达的部分环保专项资金治理项目进行了抽查,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项目的建设进度。2、加强对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对环评审批专家评审办法进行了修改,根据项目区分为非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两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纪检组对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不定期进行现场监督,对重大项目的评审会也不定期的现场督查,并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检查。

     2、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存在以其他会议代替党组会决策的问题整改情况。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事项,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3、部分班子成员政治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缺乏大局意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真正做到干事业一条心、做工作一股劲、谋发展一盘棋。二是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政治立身,提高政治站位,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三是强化党内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坚持和运用好民主集中制。

4、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严格。通话谈话及查阅资料,发现市环保局存在违背“十二不准”问题,存在公款吃请、送礼等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自查,经查实2013年有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现象,购买土特产送礼2次,共计3680元,针对这一现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经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强化财经纪律约束,2014年以来这种现象已杜绝。二是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开展以案说法,对一些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忘初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守党员干部的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5、党性教育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制订了2017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年度党课教育计划,授课者由局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担任,由机关党委统筹安排,上半年已组织学习4次,党课教育3次;二是开展经常性地谈心谈话活动,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今年来局领导分别找干部职工谈心谈话68人次;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强化四个意识教育,时刻把讲政治、讲大局放在第一位。今年安排2名年轻的副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锻、2名同志驻村扶贫;四是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在全局党员中大力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叫响“我的岗位我尽责”、“我的岗位我负责”的口号。

6、市环保局未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活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来局党组和各支部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召开支部委员会7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党小组会15次,上党课6次;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

7、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落实,定期研究重要事项。二是公开决策程序和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决策效率。坚持发扬民主,畅所欲言,既民主又集中。三是加强对重要制度、重大事项的监督落实。由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定期抓好重大决策事项督办落实。四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充分运用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8、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列为局党组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每半年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今年上半年已2次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坚决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具体负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党建。三是召开了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党建工作任务;四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管理,确保支部工作常态化。

9、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对全局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一次了全面清理清查,经查退休干部刘和生因居住在外地,有一个月未及时交纳党费,共计16元,现已补齐;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制度,按照市直工委组织部核算的2017年党费收缴标准,按月收缴党费;三是已督促某同志把党组织关系转至机关第一支部。

10、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员活动日方案》,按计划组织学习了4次,组织党日活动4次。7月6日上午举行抗洪救灾捐款党日活动、下午开展了“记准则、知条例”体验式活动;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谭立宏同志带头讲党课,党员干部深入驻村扶贫点慰问困难群众。二是5个支部的组织委员进行了一次培训,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完善了有关记录;三是结合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加强对各支部督促检查和指导,规范党建工作资料台账。

11、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发展党员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如某同志在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中,本人没有参加会议,未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二是入党材料不规范,接收某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支部会议记录时间与《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的决议时间不一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查实了情况,经查实,因记录员工作疏忽,把某同志漏记了出席人员栏中,现已对会议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对记录入党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已进行了更正;二是通过此事举一反三,对我局近几年来发展党员问题进行一次深入的清理清查;三是对今年的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把关,加强教育,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2.超职位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确实掌握和理解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我市2012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调任程序要求,已整改到位。

13、存在混编混岗问题整改情况。今年我局部分科长进行岗位轮换,原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调整到环评科任科长,考虑到今年我市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任务重、对生态专业知识要求高,为加强力量,经局党组研究,明确由某同志临时兼任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人。该同志1995年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毕业后一直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专业技术精,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我们从更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决定由某同志临时兼任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人,来担当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重担。二是我局机关行政编制少,每个科室基本上就1个人,人少事多矛盾非常突出。加之自然生态保护科副科长和污染防治科副科长到乡镇挂职锻炼两年,人手更加紧缺。下步我将利用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有利契机,向市委、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编办积极汇报,争取增加人员编制,配齐局机关中层干部,解决好混岗混编等问题。

14、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整理,现已对80份档案进行了整理装订。二是继续开展干部档案专审,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社会关系,完善档案相关材料;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将干部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加快干部档案规范化建设,政工负责人个人档案交办公室管理。四是加强基础建设,搬迁到新办公楼后高标准配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用房,实现档案库房、阅档室和办公室“三室”分开,并明确一名1名有事业心、有档案管理经验的干部担任档案专职管理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5、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部门、科室负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听取1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班子成员与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构建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四是完善重点风险防控点各项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完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机制,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监督,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

16、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转”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清理派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将不该派驻纪检组直接参与的工作交由派驻单位党组,目前驻环保局纪检组组长兼任的环保局工会主席一职,已将工作移交。二是注重日常监督和重要环节监督,督促派驻单位建立制度、落实制度;三是督促环保局党组对长期未进行岗位轮换问题纳入干部队伍建设之中,通盘考虑,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目前已对环评科科长岗位进行了轮换。

17、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不主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和巡察组提出问题。二是对巡察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三是加强整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提出限期整改,对一些上级批复及待上级明确的问题,作出说明。总之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告知即改;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及时落实;凡是巡视组交办的事项,保证质量,落实要求。

18、发放创卫补助、信访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发放车补、施工补助问题整改情况。

1、发放创卫补助问题。2014年我市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加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七个专业组,我局为环境保护专业组牵头单位,并确定6名工作人员兼任环保专业组工作。为更好地完成创卫工作,市政府制定了《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市财政每季度安排给专业组工作经费2.5万元,由于创卫工作任务重,经常加班,因此我局根据创卫办的意见,在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给6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放了600元加班补助,其它时间没有发放创卫补助。2、发放信访岗位津贴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承担全市环境信访工作,工作任务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7号)各单位信访部门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专职信访人员可每人每月发放235元岗位津贴。市信访联系办《2014年度永州市直机关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方案》(永联办通字[2014]32号)要求明确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经费和专兼信访干部岗位津贴”,否则会扣除相应分数。为此我局明确3名同志作为专职信访工作人员, 在一线负责环境保护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发放信访岗位津贴。3、发放施工补助问题。2013年3月,我局成立了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基建小组,明确由3名同志负责基建工作。由于该项目地处岚角山镇岭脚村,离市区较远,没有公交车直达、单位也不派车,因此基建办人员上下班、到各部门协调工作、采购物资等都需要打车前往。局党组考虑到基建工作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因素,经研究决定给基建办的3名同志每月发放600元的交通补助。今年4月份,在市委巡察组指出该问题时,局党组考虑前期基建办工作确实非常辛苦、在日常工作当中单位也没派车,经研究前期所给基建办3名同志所发的交通补助不再退回,目前虽然项目还没完工,但从2017年5月份起停止发放交通补助。4、事业单位发放车补问题,依照2014年7月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方案》相关原则,事业单位可参照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科研所、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在我市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未出台之前,也参照行政机关制定了《公务用车改革过渡实施方案》,于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发放了车补。但在2016年8月我市正式出台《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车改参改范围后,便立即停发了车补。

19、廉洁风险研究和防控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摸清权力风险底数,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实施权力风险分级管理。纪检组对于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资金财务支出开展了全面督查。二是建立健全《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和防范廉政风险,目前每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都填写了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同时结合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适时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验收分开。

20、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财务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环境监测站收回蓝山县环保局在市环境监测站所报款项,现报款项已退回共计7.62万元,已整改到位。二是责成辐射站退回在市环境监测站所报款项,现报款项已退回共计9544元,已整改到位。三是充分发挥内部、外部审计监督作用,加大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的监管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1、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整改情况。副局长某同志兼任永州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事宜。按照《关于对市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永组20143号)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政策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的的其他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必须事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且兼任的职务与本职业务工作相关,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局申请保留永州市环境科学学会,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某同志继续兼任永州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并把某同志继续兼任永州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事宜上报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此进行了批复(永组干函〔201414号),同意某同志继续兼任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某同志在兼任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兼职不兼薪,没有享受兼职协会的任何福利待遇。

22、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整改情况。

1)市环保局建设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挪用专项资金1000万元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省政府半年稳增长督查的要求,我局请示市委、市政府将上级安排的100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予以纠正。

2)局机关20132015年将市财政拨付211环保能力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并入拨入经费,用于弥补基本支出问题整改情况。200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第109次会议研究了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决定给环保部门增加工作经费,明确从排污费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市本级环保局能力建设。201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第4次会议,同意将市环保能力建设资金从156万元调整到180万元。环保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弥补环保自身经费不足,因此在2013年至2015年我局将此项资金都计入了基本支出。为更好地规范经费使用,我局从2016年起已将此项资金计入了项目支出。

3)专项支出列支车辆运行费问题。在减排工作中,我局经常深入各县区进行调查、督促与取证,而在创卫工作当中,环境保护专业组主要由我局人员组成,为此,市财政与创卫办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给我局开展减排和创卫工作。这二项工作所需费用都在专项资金列支。但在公务用车方面,因我局车辆不够,无法做到一个专项工作保证一台专车,而是统筹使用车辆,因此在减排和创卫工作当中所产生的车辆运行费、油费及车辆维修费统筹计入了创卫与减排专项资金当中。目前我局规范了专项资金列支办法,杜绝了类似问题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局党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举一反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第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5603,电子邮箱:1843677288@qq.com

                       中共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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