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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6-0658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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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姚春红:
永州市名装管业有限公司涉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案一案,我局对该公司下达《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通知书》(永环调询通〔2026〕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公司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我局依法开展调查或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你是永州市名装管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现通知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城南大道交叉口向南730米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楼215室)领取上述文书,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被调查(询问)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资料。永州市名装管业有限公司的环保、设计、施工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件等资料。
特此公告。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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