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5/2022-0274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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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小年夜,环境执法人员用行动践初心、担使命
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2022年1月26日,家家户户欢欢喜喜过小年。晚上11点20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零陵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不法分子在零陵区黄田铺镇晓山河村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案情就是命令,零陵大队立即出发并成功制止了这一环境违法行为。
经查,唐某受利益驱动,曾从周边县区用罐车装运养殖粪污至黄田铺镇晓山河村一废弃料场倾倒,当时未被发现。此次零陵大队与当地群众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及时制止了唐某的违法行为。
环境执法人员完成现场勘察、调查询问、稳定现场群众情绪等工作时已是27日凌晨4点30分。稍作整顿后,27日早上8点,零陵大队会同森林公安和环境监测人员继续赴现场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和口头上,更要扎扎实实地体现在行动上。长期以来,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分寒暑昼夜、不顾艰辛劳苦,完成一件件任务、攻克一个个难关,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全市人民守护着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用行动诠释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形象。(唐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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