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3-0454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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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来湘“四不两直”调研督导讲话精神,结合“走找想促”调研活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四不两直”调研督导帮扶行动方案》(下简称《方案》),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四不两直”专项调研督导帮扶工作,同时督促各分局对辖区内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帮扶。
此次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龙赋云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带队,成立9个专项行动小组,对14个县市区、管理区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开展帮扶,各分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自行对辖区内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本次帮扶行动主要聚焦三个重点。一是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管控工作“一单五制”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管控动态排查是否全覆盖,县市区党委政府、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问题整改销号是否按时按标准完成,风险隐患是否管控到位,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二是重点行业企业及园区。高度关注砖瓦陶粒行业、畜禽养殖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火力发电、水泥、造纸、化工、冶炼、制药、喷涂、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场、采石制砂、涉危险废物、黑臭水体等排放强度高、环境风险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及重点工业园区。
三是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度关注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没有安装在线、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染源自动监控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人为干扰监测,污染物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重点信访交办件,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没有载明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非法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四不两直”调研督导帮扶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督导方式,常态化开展,务求细致严谨、专业精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违法行为不处罚到位不放过,环境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进一步推动解决我市重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确保我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