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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14/2018-0379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8-08-02
名称: 宁远县:规范涉水企业污水排放口管理
文号 :    
宁远县:规范涉水企业污水排放口管理
2018-08-02           来源: 乐利辉,宁远县环保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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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日,宁远县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人员来到新美雅公司,对企业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

宁远县环保局立足实际,对县域涉水企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首先是实行雨污分流改造。企业对企业厂区内部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所有生产、生活污水要全部纳入污水排放口;设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各涉水企业每处生产厂区原则上只允许设置1个污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因情况特殊需增加的,须报县环保局核准。其次是合理设立排污口并安装标志。企业污水排放口的设置按照 “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设立,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并设立排放口标志标识。污水、雨水排放口安装统一制作的排放口标志牌再次就是落实重点企业废水预处理措施。对于化工、造纸、食品加工、养殖厂、医疗、屠宰等需对产生废水进行预处理的企业,督促企业安装污水预处理设施,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方可排放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还有就是。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涉水排放企业在污水排放口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施,重点监测污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等主要污染物情况,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做好排污信息公开工作。涉水企业通过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企业基本信息、排污口位置、排污数量和种类、执行标准、监测数据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县域生态环境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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