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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14/2019-0472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8-06
名称: 蓝山县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文号 :    
蓝山县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2019-08-06           来源: 蓝山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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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730开始,县政府组织城管、交警、住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环卫等部门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施工和物料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检查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冲洗降尘设备、喷淋系统等安装使用情况,对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联合执法人员深入重点区域源头和城区各施工工地,逐一排查整治,要求工地出入口车辆出入必须冲洗,车辆通行便道硬化,确保不带泥上路。在建工地、待建工地及拆迁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并对围挡定期清洗;土方开挖、渣土装卸必须采取喷水降尘作业;在建工地易产生扬尘部位安置喷淋设施;加强石场、混凝土搅拌场、机制砂场、渣土运输公司管理,确保车体整洁,不带泥上路,不形成抛撒滴漏。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规范施工标准47起,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4件,立案调查4起,作出行政处罚结案1起。

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严厉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案件。全面加强县城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建设施工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施工配套设施,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环卫部门全面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不断提高环卫作业的效率和质量,全面做好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和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禁止未做遮盖、密封处理的运输散体流体的车辆进城,把好第一道关卡,切实降低扬尘污染,提升县城空气质量,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田军、黄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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