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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7-31
名称: 蓝山县开展集中销毁禁用渔具行动
文号 :    
蓝山县开展集中销毁禁用渔具行动
2020-07-31           来源: 蓝山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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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为深入推进打击非法捕捞工作,蓝山县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销毁一批禁捕渔具。

   当天,执法人员来到垃圾填埋场,依法对连日来收缴的20套电鱼设备,54个地笼,21副拖网进行集中销毁。据了解,自“禁渔令”实施后,针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蓝山县已立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4人,受理行政案件12起,行政处罚15人,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分子的嚣张气焰。
   蓝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集中销毁行动,进一步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下一步,蓝山县公安局还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联合各乡镇场、市监、生态环境、水利及全县各级河长制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渔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通讯员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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