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5/2021-0249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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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分局:立足环保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以优良的作风、周到的服务、文明的执法融入到全县发展大潮,努力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一是树立大局发展意识,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观念,变执法为服务,第一时间把项目所需的法律和政策宣讲到企业,避免因不清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坚持宽严相济,对轻微违法问题免于处罚,2021年以来已对4家企业32个轻微违法问题实施了免于处罚。推行“体检式”“预防式”“帮扶式”三式执法行动,先后帮扶企业整改解决环境问题100余个,帮助企业排查、解决环境违法隐患,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树立开拓创新意识,破解工作难题。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和当前重点工作,认真找短板、找差距,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着力解决影响全县发展、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
三是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争创一流业绩。紧盯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的事情,自我加压、高标准兑现,对其他部门负责的事项跟进服务、协同推进。对标先进县(市、区),再增措施、再加压力,科学治污、精准施策,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宁远贡献力量。(蒋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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