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5/2021-0262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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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权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单位内部法制部门建设,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走深走实,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
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做好事中公开。在执法过程中,按要求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推动事后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前随机抽取到的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今年11月底,该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26件,所有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按照“谁执法谁主管”的原则对执法影像资料进行妥善存储、整理、调阅、复制等工作。近年来,该局所有案卷均规范整理,实行一案一卷,一案一档。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该局办理的26个行政处罚案,凡是符合重大执法决定的,均通过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经集体讨论后形成决议,再下发执法决定文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不断加强学习培训。今年以来,该局通过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案件调查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等典型案件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执法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全局的办案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参加国家和省市学习培训4次,办理行政处罚案26件,组织开展执法知识竞赛3次,参加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大练兵活动1次,有效提升了全局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蒋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