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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6-0670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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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分局:积极开展汛期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为切实防范化解汛期生态环境风险,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及自然灾害引发次生污染事件,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与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宁远分局切实加强汛期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强化统筹部署,形成合力。为更好地了解天气变化,掌握汛期、自然灾害等信息,密切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乡镇街道等单位联系,借助乡镇街道基层力量形成协同联动机制,实现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趋势,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汛期水环境问题分析研判。加强对汛期河流巡查,水质监管工作,预判辖区汛期主要水环境问题,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工作,坚决杜绝直排、偷排、超标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汛期管控,查看雨污管网接入情况,杜绝污水汇入雨水管道排放,确保降雨期间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把风险隐患问题纳入“一单五制”管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管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发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3个,均已落实整改。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重点关注河流断面水质变化,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持续加强涉水项目环境监管,全力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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