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14/2017-0121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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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现有工业企业排污权初始分配拟定结果公示
(第二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182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3〕14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3〕12号)和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永环发〔2013〕4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环保部门审核、征求企业意见等程序,市环保局拟定了全市现有工业企业排污权初始分配结果(第二批33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排污单位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县(区)环保局或我局申请复核,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限:2014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6日
受理单位:永州市环保局污染物总量控制科
受理电话:0746-8360723 传真:0746-8339908
通讯地址:双洲路216号(永州广电大厦13楼)
邮编:425000 电子邮箱: yzhbjzlk@163.com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