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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14/2020-0051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3-09
名称: 永州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2020年2月份)
文号 :    
永州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2020年2月份)
2020-03-09           来源: 监察支队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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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月10日,以市突改办的名义向相关市直单位发函,请相关市直单位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永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加快完成销号工作;2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祁阳、冷水滩等地多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目前,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的33项整改任务中,现已完成整改23项2019年应完成21项,现已完成19项其中,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清理因政策原因,整改时限已调整为2020-2022年,基层执法车辆配备不足问题按照省生态环境厅2020-2022年三年方案,预计2020年底完成2020年应完成4项,4项任务均已达到序时进度;其余8项为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或持续推进,已完成4项,剩余4项已达到序时进度)。已完成整改的23项任务销号资料已送至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已进行现场核查,正在办理销号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加快对已整改完成的23个问题的销号办结,同时,加强对未完成任务的调度和督办。

附件:1.研究部署情况汇总表

2.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

3.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情况汇总表

4.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边督边改统计表

5.未达序时进度或超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情况


附件1:

研究部署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永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时间:202035

调  度  类  别

序号

相  关  内  容

备  注

市州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情况

1

 

市州级领导现场检查调研情况

1

2

 

3

会议情况(含研究督察整改工作的市州委常委会、市州政府

常务会及专题会等)

1

2

 

制定实施法规政策、标准制度、规范方案等情况

1

 

2

 

 

其他

1 

2020年2月10日,以市突改办的名义向相关市直单位发函,请相关市直单位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永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加快完成销号工作。

 

附件2:

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永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时间:202035

整改任务总体完成情况

整改方案明确的

任务数量

已完成

任务数量

提前完成

任务数量

正在开展任务数量

未启动任务数量

备    注

达到序时进度的

任务数量

未达序时进度的

任务数量

33

23

23

8

2

0

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序号

整改任务名称

整改目标和主要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备注

1

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危机意识不强,立足永州实际研究永州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和系统性有差距。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生态危机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措施,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里决策部署。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紧紧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全市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危机意识强化教育活动。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同时作为市县区党校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作为媒体宣传的重要方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真正使绿色发展成为各级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为永州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新动能。

2.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境保护纳入市县区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落实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的常态机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内的生态环保工作负监督和领导责任。市县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3.坚持保护优先,加大考核力度。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制定出台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办法,坚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订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开展监测预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奖惩补偿机制,将水、气、土等环境质量作为对县区的重要奖惩内容,对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水环境质量上升的予以重奖,下降的进行重罚,激发各县区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内生动力。

2019年6月30日前

从省级环保督察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祁阳、道县等县区现场督办信访件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各季度均进行了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将生态环境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标准。2018年11月9日,时任市委书记李晖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督办会议,为迎接好中央环保督察,做好工作安排。2019年2月1日,我市召开2019年第四次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及环境质量情况汇报。2019年3月22日,严华书记在市委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三次集中学习上,专题解读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永州贡献》,对全市上下共抓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求。2019年5月16日,市委书记严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2019年第16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湖南“回头看”问题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会议对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下发环保督察相关问题交办函,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我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将极大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生态危机意识,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2

高炉冶炼企业关闭取缔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政府早有明确要求,零陵、东安、冷水滩等县区在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交办后,才真正按“两断三清”要求开展集中拆除工作。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坚决落实粘土砖、小高炉“两断三清”整治措施。整改措施: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坚决落实粘土砖、小高炉“两断三清”整治措施。

2019年6月30日前

自2018年9月以来,我市对各县区共开展3次环保问题专项督查,高炉冶炼企业均已整改完毕。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3

部分地区黏土砖厂取缔也不到位,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柘刺塘村两家黏土砖厂、零陵区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黏土砖厂主要设备设施仍未拆除,还有部分已取缔的黏土砖厂拆除工作不彻底,仍然是烟囱矗立,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坚决落实粘土砖、小高炉“两断三清”整治措施。

2019年6月30日前

自2018年9月以来,我市对各县区共开展3次环保问题专项督查,所有县区黏土砖厂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4

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标准不高,把关不严。通过对全市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82件信访举报件中的115件进行现场核实发现,其中部分信访举报件现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反映办理不严肃,整改标准不高。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严把交办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对重复信访件逐个认真核实销号,确保群众满意。

2019年6月30日前

我市所有环保督察涉及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均有市、县级领导包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来,交办信访件均需要经过“三审三签字”,上报不属实与已办结案件,由市督查组现场督查。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5

从督察组进驻永州以来接到的20批37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来看,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行业投诉仍比较突出,其中部分是中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这侧面反映一些地方对这方面整改工作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停留在就事论事抓整改。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包案负责制。实行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突出环境问题市、县区领导包案责任制和动态清单管理制度,联系县区的市领导负责对联系县区的监督指导,所在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并实行“双签字”“双承诺”,包案县级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举一反三,将同类问题整改到位。

2019年6月30日前

所有信访件问题均落实了市、县领导包案,上报办结信访件经过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工作将重点关注此类行业,组织有关本门进行专项督查。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6

根据国家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发现,舜皇山、阳明山、九嶷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都存在违规建设、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没有很好启动。

整改目标:强化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规定时限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舜皇山、阳明山、九嶷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小水电等问题进行整顿,逐个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根据本地实际,报省相关部门批准,科学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范围。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能力,不断厚植生态优势。

2019年6月30日前

东安舜皇山整改情况:

8个整改类电站已完成销号,6个限期退出类电站已完成阶段性任务,11月底,完成了6个退出类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完成了财评。

双牌阳明山整改情况:

1、截止2018年10月21日,阳明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规开办的1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止营业、拆除招牌并签订了停止营业承诺书。通过整改,共拆除农家乐招牌16块、经营广告牌54块,目前已全面停止营业。经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小组验收,已销号。

2、茶林镇天堂村项目位于阳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茶林镇高峰村,属违规建设,已于2019年10月底拆除违规建筑,并进行了生态修复,经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小组验收,已销号。

3、黑漯河一、二级整改类电站已完成整改与销号。阳明山二级电站和黑漯河三级限期退出类电站,正在按照一站一册的方案整改实施中,下一步安装生态监控设备。

宁远九嶷山整改情况:

一、关于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整改进展情况:寻龙谷景点猫仔头检票处、三分石观景台问题、三分石旅客服务中心已销号二、关于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没有很好启动的整改进展情况: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理整改工作已委托湖南润丰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已完成“一站一策”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形成了“一站一策”实施方案评审意见,《宁远县小水电清理整“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于12月17日行文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复核2020年2月9号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在市水利局召开了“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审核会,形成了宁远县“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目前已按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下步将按照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宁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推进整治工作,一是设置生态流量泄放闸孔、安装生态下泄流量监测、监控设备,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退出类电站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各项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序时推进。                                 

都庞岭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已完成整改。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R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7

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17年排名全省第三,而2018年上半年排名已跌至全省第八位,上半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虽与去年持平,但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上升7.9%,PM2.5平均浓度高于全省平均值,PM10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5.9%。

整改目标:坚决打赢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攻坚战.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各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以上。整改措施:以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抓手,全面启动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建筑和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垃圾和露天烧烤、建筑砖厂和锅炉、露天焚烧秸秆、高排放公交车和重型柴油车整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定期会商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市县区联防联治、城乡协同治理等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

2019年底

2019年2月,我市开展了2019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多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县区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以上重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2019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我市开展蓝天利剑专项行动,对涉气企业集中进行排查。此外,还聘请了中科弘清作为技术团队,分析重点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加强源头控制。截至12月23日,永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89.4%,较上年同期上升0.9%;PM10月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2.7%;PM2.5月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3.6%。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8

中心城区存在建筑及道路扬尘控制不到位,清洁能源使用率低,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标准不高、不正常运行、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反映出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目标:坚决打赢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攻坚战。整改措施:以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抓手,全面启动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建筑和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垃圾和露天烧烤、建筑砖厂和锅炉、露天焚烧秸秆、高排放公交车和重型柴油车整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定期会商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市县区联防联治、城乡协同治理等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考核奖惩措施。

2019年底

住建部门对中心城区道路、建筑监督检查情况,制定建筑扬尘整治方案,树立了规范化管理建设工地,对督改不力的进行了通报。严格落实治理方案及扬尘整治措施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扬尘治理。城管部门对道路扬尘问题制定道路扬尘整治方案,增加了清洗车辆和洗扫频次,并按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到位。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9

冷水滩区湘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现象严重。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水源环境排查和整治行动,对照中央、省交办问题清单,逐个问题回访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劝阻钓鱼、游泳等行为。

2019年6月30日前

冷水滩区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影响水质问题的行为,制定了《冷水滩区净长水工程工作方案》。湘江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落实,抽调人员参与到对一级水源保护区的集中整治活动中来。一是设立劝导标志,提示群众勿在水源地垂钓、游泳,禁止在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停泊船只、放网捕鱼、潜水捕鱼;二是组织环卫清理水上漂浮垃圾,及时维护湘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环境清洁;三是组织巡逻小组每天对沿河进行巡查,对游泳、垂钓者进行文明劝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0

道县潇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五洲电站垃圾焚烧站虽已关闭,但未拆除。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水源环境排查和整治行动,对照中央、省交办问题清单,逐个问题回访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问题分类施策,立即拆除道县五洲电站内垃圾焚烧站。

2019年6月30日前

2018年5月,道县水利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五洲电站与环卫所签订了垃圾处理协议,禁止焚烧垃圾。因垃圾焚烧站位于电站前池右侧墙外坡,拆除该部位,易导致前池侧墙失稳,不利于电站水工建筑物整体稳定,故不宜拆除。经技术方案论证,对窖内空腔部分采用粘土回填并压实,目前焚烧站已不具备焚烧功能。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1

江华县潇水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分散式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同样反映相关各方面的整治合力未很好形成。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水源环境排查和整治行动,对照中央、省交办问题清单,逐个问题回访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问题分类施策,启动江华鱼塘坡二级保护区内分散式居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2019年6月30日前

2018年12月,江华县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分散式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整改方案》,对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鱼塘坡、马鞍山两个自然村18户村民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并发放了80垃圾桶,2018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2

部分园区无规划环评审批手续,部分入园企业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督察组共检查各类工业园区14家,其中静脉产业园、永州市农业科技园、新田县工业园区等三家无规划环评手续;永州市经济开发区有6家企业,东安经济开发区有9家企业,冷水滩区高科园有17家企业,零陵工业园区有11家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实际情况可能还不止这些。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坚决禁止未批先建、“三同时”未到位等违规行为,加快静脉产业园、市农科园、新田县工业园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开展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依法进行整改,明确时限和要求,督促落实到位。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定位的依法补办手续,不符合的坚决清理整顿;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不许生产;污染严重的或整改无望的,坚决依法关停。

2019年底

我市已对各县区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还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予以处罚,并责令补办环评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予以关停,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新进园区企业严格落实审批手续。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3

大部分园区未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园区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存在有毒有害等工业污水混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而不能有效处理的风险,如零陵、东安、宁远、蓝山、新田、道县、双牌等县区工业园区。

整改目标:加快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园区企业工业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方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措施:加快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改变大部分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局面,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确保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园区要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持续推进

各相关县区正对工业园区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中零陵、宁远、双牌、蓝山已完成整改,东安、道县及新田等3个县区正在整改中。

东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投资为4636.76万元,目前厂外污水管网进场道路土石方开挖厂区主要处理池区构筑物综合办公楼内外装饰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1#一体化泵站、2#一体化泵站、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设备已安装完成;生化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工艺管道安装完成,事故调节池管道部分完成,工艺管道完成率85%

县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初步设计、立项、环评、地质灾害评估、节能、水土保持、压覆矿评估、调规等前期工作,并按PPP模式建设,2019年9月6日已正式动工建设,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新田县工业集中区依托新田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评估报告》显示,新田县工业园区废水依托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风险可控,是可行的。新田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已经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污水处理厂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方案持续推进。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4

冷水滩区、零陵区、宁远县、蓝山县、江永县、祁阳县、新田县、江华县、双牌县等县区9座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仍执行城镇污水一级B排放标准。

整改目标: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力度。到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整改措施:加大城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力度,冷水滩区、零陵区、宁远县、蓝山县、江永县、祁阳县、新田县、江华县、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尽快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持续加强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配套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突出抓好中心城区河西排污管网建设,将排向水汲江的生活和工业污水尽快引入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处理。到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020年底

相关县区正对工业园配套管网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冷水滩区、零陵区、祁阳、江华、新田、宁远、江永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蓝山双牌2个县区正在整改中。

双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各主体土建工程已通过验收;设备已安装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强电外围已完成,场内电缆沟已开挖完成,还未铺设电缆;场内各种管道已安装完成。

蓝山县新建污水二期扩容工程目前建设在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内,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下一步,组织采购设备和安装。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5

冷水滩、零陵、道县、祁阳、新田和江华等县区雨污合流现象较为严重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整改措施: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突出抓好中心城区河西排污管网建设,将排向水汲江的生活和工业污水尽快引入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处理。到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020年底

针对部分县区现阶段存在的雨污合流现象,一是新建道路必须实行雨污分流,从源头解决问题;二是城区主次道路分阶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目前河东地区已基本完成;三是背街小巷因路宽原因,暂不具备分流条件,主要通过疏通排水排污管道和改造老旧小区的化粪池,沉淀后再抽汲沉渣的方式来处理。通过实施以上综合举措,目前较为严重的城区雨污合流问题已得到改善。

江华、新田、零陵已完成整改,冷水滩、道县正在持续推进。

祁阳县城区管网覆盖的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小区道路总长度约259.67公里,目前,共计完成了县城雨污合流改造道路长度为225.24公里,占总任务的86.7%。县城所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于2020年底可全面完成。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6

东安县舜皇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转,检查发现有接近1万吨污水从溢流口直接外排,项目第一期工程内还有9户居民未搬迁。

整改目标:按照方案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尽快启动东安县污水处理厂的二期扩建工程,投资规模约6000万元,二期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每天,将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至5万吨每天,使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保持在适当范围内。加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的确保在超负荷运转的状态下设备正常运行。

2019年底

为解决东安县舜皇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转生活污水从溢流口直接外排这一重大问题,东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列为2018年东安县重点民生项目,东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共投资8600万元,建设2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天,现已完成投资6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15日,项目主体一号氧化沟、二沉池,二号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房,消毒池土建工程全部完成。一号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房,消毒池设备安装已全部完成。2019年12月15日,一组设备已通水试运行,彻底解决生活污水溢流直排的问题。项目第一期工程内9户居民已全部签订了拆迁合同,现已完成了全部拆迁。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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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的高强度使用和投肥养鱼等养殖方式形成了较大的农村面源污染隐患。尤其是生猪规模化养殖迅猛发展带来的环境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

整改目标: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覆盖面达到7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整改措施:开展生猪规模化养殖业环境问题专题调研,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对策建议。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合作模式,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布局布点养殖规模。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设施标准化改造、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建设和粪便综合利用,提升污染防治技术,建立养殖废弃物处置流向台账。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覆盖面达到7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2020年底

针对化肥、农药等污染问题:一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2019年已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85万亩、绿色防控面积156万亩,农药使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85吨,减量4.23%;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161.35万亩、秸秆还田520.46万亩、绿肥种植100.35万亩;二是加强农膜及农药废弃物回收利用,2019年春耕期间回收地膜4659吨、回收率46%,回收棚膜1057吨、回收率76%;三是全面禁止投肥养鱼,全市1272个水库,天然养殖的629处,投料养鱼643处,均杜绝了投肥养殖;四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已改造2446个,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2%,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率达76%,均完成85%、75%的省定目标。经开区正在整改,其余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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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混入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冷却水未循环使用,经取样监测,生活污水排放口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138毫克/升,氯化物排放浓度为179毫克/升,按相关规定,生活污水排放口不应检出氟化物和氯化物。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零陵三湘电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2019年6月30日前

该公司已对厂区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升级整改一是冷却循环水系统整改。对氯酸钾车间和高氯酸钾车间冷却循环系统进行整改,新增设一套冷却凉水塔和修建一个200立方的冷却池,拆除原有的冷却循环管道,新建一套220米左右的无缝钢管循环管道收集系统,所有设备冷却水进入企业自建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大部分冷却水回用于循环利用,小部分用于厨房、洗浴,尽量做到不外排;二是生活污水整改。在原有的两级沉淀上再新增一个6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把厂区内所有的生活污水收集后先经新建的三级沉淀处理后再流入老的二级沉淀(对老沉淀池进行抽空和修缮),经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是初期雨水收集池的整改,厂区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所有的雨水收集设施,建一个5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经处理后,按照环评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验收意见做到达标排放,现已整改到位。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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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东安县西江新型环保砖厂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脱硫塔与烟囱同时排放废气。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东安西江新型环保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2019年6月30日前

针对该砖厂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年10月12日,该砖厂已重新安装了脱硫塔对烟囱通道进行了封堵,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直接排放,检测平台和废气排放口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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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双牌县宏达页岩砖厂物料堆场封闭不严,厂区浮尘较大,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塔碱液池水样经PH值试纸测试为强酸性。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双牌宏达页岩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2019年6月30日前

针对该砖厂物料堆场密封不严,浮尘较大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对该厂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进行了听证,该厂已按环保的要求进行了立行立改,对堆料场进行封闭,生产厂区进行抑尘,并正常运行脱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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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江永县桃川镇第一砖厂未批先建,破碎、筛分工序无防尘措施,物料堆场未有效封闭。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江永桃川镇第一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2019年6月30日前

针对该砖厂未批先建和无防尘措施等问题江永县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在未取得相关手续之前不得生产。2018年9月30日至12月,该厂陆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以及关于建设桃川镇实验砖厂的备案批复》,并对厂区内破碎、筛分工序加装防尘设施,物料堆放场进行有效封闭。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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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湖南德福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存在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湖南德隆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2019年6月30日前

对该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未按要求进行水污染排放的监测,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并保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并于2019年7月8日进行检测,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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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东安县马旺建筑材料厂原料堆场防尘措施不完善,物料输送、研磨过程中粉尘收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东安马旺建筑材料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2019年6月30日前

针对该建材厂防尘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安县旺马建筑材料厂已对原料运输带进行密封建设完成原料堆放场围挡原料进料口进行集中密闭并更换原有布袋除尘装置,现已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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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零陵区大庆坪乡中铺里采石场无环评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极不完善,安装的喷淋除尘装置未使用,粉尘扬散严重,且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零陵大庆坪乡中铺里采石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2019年6月30日前

针对该采石场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对其立案处罚,同时责令停止建设。该石场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并在2018年8月29日取得原零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永州市零陵区大庆坪乡中铺里采石场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零环评〔2018〕35号),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按要求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完成了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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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零陵区东湘锰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停产以来,遗留约40余万吨电解锰废渣堆放在未做防渗措施的尾矿库内,至今未开展实质性整治,环境风险较大。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零陵东湘锰业有限公司,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东湘锰业尾矿库为原东湘桥锰矿的尾砂库,东湘锰业尾矿库内废锰渣为II类一般固体废物,湖南省永州工程地质勘察编制的《工程渣场水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结论为拟选渣场内无不良地质现象,适宜建设渣库。经查阅相关资料,渣库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规定要求全部采取三合土夯实防渗处理,周围设置了撇洪沟。保持渣库内无积水,下游设置水质监测井,2018年9月,逐步投入200多万对库内废渣平整夯实后覆膜覆土复绿,并将渣库周边撇洪沟重新修通。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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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湖南华浦饲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停产以来,厂区遗留几万方硫酸锰废渣仍在转运处置中,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湖南华浦饲料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遗留污染问题,逐个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针对硫酸锰废渣转运处置缓慢的问题,华浦饲料所在地的乡政府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值班,督促废渣转移再利用2018年9月27日至11月1日,共运出渣土1175车,约67662.08吨,浦饲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遗留废渣已经全部处置,整改到位。对废渣转移再利用沿线及时进行了清扫,确保道路净化安全,对厂区部分地面进行了硬化,对老渣场清理后裸露地面种植了草皮。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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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湘江纸业有限公司关停后,遗留白泥未覆盖,遗留黑液、槽罐污水处理现场管理混乱,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有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湘江,经永州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厂内污水排放井水样COD浓度为1504毫克/升,总排放口入湘江处水样COD排放浓度282毫克/升,PH值监测呈强碱性。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湘江纸业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遗留污染问题,逐个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针对湘江纸业厂内遗留槽罐黑液的安全处置问题,市城投集团已经完成与资质公司(永兴县元泰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元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元泰公司已完成如下工作:1.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向省生态环保厅报备危险废物跨区转运事宜;2.向市生态环保局(固废站)备案危险废物转运手续;3.对接湘纸公司完成遗留槽罐废液现场具体情况(如槽罐位置、废液容量、废液性质、作业方式等内容);4.进场施工,完成部分槽罐开罐工作,遗留槽罐黑液转运工作经市环保局同意后即可开工。

湘江纸业污污水管网清理工作已于9月21日完成,第一期交地范围初步调查工作已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出具正式报告,报告送达市生态环境局,正进行3个槽罐污染物处置合同审定流程,已完成报批;马坪白泥填埋场治理修复已完成场调及实施方案,正进行招标文件制定工作;6月30日已完成过期化学药剂的妥善处置;工业废渣及建筑垃圾分离工作已于8月20日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湘纸、城投三方已检查确认;已对厂区内、外暂未发现列出清单的污染源整治作出计划,随着设备及建筑物拆除进度进行污染物整治。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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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永州市资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尾砂库未按省夏季攻势要求开展闭库工作,尾矿库无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废水通过竖井直排坝体下游山塘。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永州市资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针对存在的遗留污染问题,逐个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针对该尾矿库废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等问题,一是按选矿工艺要求,选矿尾砂添加石灰水混合后经管道输送排至尾砂库,中和沉淀后的澄清水经竖井和涵洞排至下级水池进行二次沉淀,并对大部分选矿尾水进行了回收再利用二是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并要求尽快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以及矿权延续手续三是委托湖南谱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塘水进行监测。根据湖南谱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6日对尾砂库溢流口、沉淀池、尾矿库下游水池的监测结果表明,山塘水质达标排放。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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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启动


29

零陵区珠山镇保留锰矿区未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有序开采,山体裸露现象严重,雨水冲刷水未能实现全面收集处理,环境污染隐患较大。

整改目标:加强矿山管理工作,做好已关关停矿区的生态恢复。整改措施:对保留、关停、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摸排,建档立册,根据不同地貌及生态破坏情况,采取平整土地、客土回填、播撒草籽、种植树苗和藤类植物等措施,坚决恢复生态环境。零陵区要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对珠山镇保留矿区进行合法规范有序开采。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零陵区对所有锰矿区制定了环境恢复方案,已对矿区进行修复,新开采区实现边开采边恢复。截止到目前,累计投入7500万元新建挡土墙、截水沟、排水沟等。对采矿区内历史上非法滥采乱挖区、尾砂池封场填埋覆土后植被恢复,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大力推进全面停产并将全区所有洗矿机组撤离;对矿区道路进行了维修、清扫、保洁;对部分边坡进行了治理;已有4个工区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手续。

县区已报送销号资料。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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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由于过去掠夺式开发,粗放式开采严重,东安县大庙口钨矿区、道县锡矿、宁远九嶷山铅锌矿、蓝山太平铅锌矿等已关闭矿区遗留环境问题较多,整治资金缺口大,生态恢复进 展缓慢。

整改目标:加强关停矿区的生态恢复。整改措施:对保留、关停、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摸排,建档立册,根据不同地貌及生态破坏情况,采取平整土地、客土回填、播撒草籽、种植树苗和藤类植物等措施,坚决恢复生态环境。零陵区要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对珠山镇保留矿区进行合法规范有序开采。各相关县区要对东安县大庙口钨矿区、道县锡矿区、宁远九嶷山铅锌矿、蓝山太平铅锌矿等遗留问题较多的已关停矿山,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坚决按期完成生态修复和固体废弃物处置任务。要积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包等优惠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宁远、蓝山、东安已完成整改,道县正在整改中。

道县自然资源局已制定工作方案,生态修复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正在包装项目,争取资金。该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31

市级环保部门受编制所限,官多兵少,机关运行主要靠从县区单位抽人维持,混岗混编现象严重。市县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装备配备不足,对一些污染因子还缺乏采样监测能力,尤其是部分县区还不能满足常规监测工作需要。

整改目标:优化环保部门队伍结构,强化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保障。整改措施:在机构改革中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对市县区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适当增加环保部门人员编制,调剂解决部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解决人手紧缺的问题。合理调整市县区环保部门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增设内设机构,适应上下对口的工作需要。加大环保部门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环保相关专业人才,增加专业人才数量,逐步改善专业人才结构,奠定环境保护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石。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全市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在重点流域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交界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重点控制区域及入河口考核断面,以及良好湖泊、大型水库等区域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建设全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体系,中心城区2020年底前建成一座颗粒物观测组分站,完成城市重点区域监测小子站和网格化监测微站的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县区污染源监测平台联网。

2020年底

结合2019年行政机构改革,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2019〕54号),市局增加行政编制2名,内设科室增加6个,另由市委人才引进9名高学历人才。根据《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有关职责和人员编制划转事项的通知》(永机改办发[2019]15号)县级分局至少增加2个以上行政编制。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32

基层执法车辆配备少,不能满足执法检查需要。

整改目标:完成基层车辆保障。整改措施:按照行政执法部门的标准,保障环保部门执法用车,配备执法装备和服装,单列并保障执法工作经费,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6月30日前

我市将环保执法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保障执法车辆及经费,由于环保垂改尚未完成,人员划转工作、资产债务处理工作、经费保障渠道调整工作尚在进行,县区分局暂用县区公车管理平台车辆或进行车辆租赁保障执法用车,市本级生态环境已新购4台车辆用于执法。待机构改革完成,财政经费到位全市即可完成。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R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33

市县政府其他承担有环境保护职能的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更显薄弱,存在职责职能不清晰,机构不健全,力量配备弱等问题。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相关职责没有按省、市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调整到位,因此机构及人员配置问题未很好解决,造成部分领域环境监管形成空白或不到位。

整改目标: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议事协调职能,配齐配强专职工作力量,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充分运转发挥。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根据机构改革后环保职能调整需要,研究出台我市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在部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

持续推进

3月1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各县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将县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和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委员会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3月27日止,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九县两区分局已全部完成挂牌。5月24日,正式印发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永办〔2019〕54号),2020年1月9日印发了《关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永编办发〔2020〕1号)。目前已完成《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审议稿)、《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和《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职责(试行)》4个文件,正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附件3:

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永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时间: 202035

督  办  主  体

序号

督  办  情  况

备  注

市州级领导检查督办情况

1

 

2

 

3

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办情况

1

2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祁阳、冷水滩等地多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2

市州级党委、政府督查室检查督办情况

1 

 

考核情况

1 

 

问责情况

1 

 

其他情况

1

附件4:

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边督边改统计表

填报单位: 永州市环境 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时间: 202035

被督查地方

收到举报数量(件)

交办数量(件)

已办结(件)

在办数量(件)

责令整改(家)

立案处罚(家)

罚款金额(万元)

立案侦查(件)

拘留(人)

组织  处理(人)

党纪政纪处分(人)

来电

来信

合计

重复投诉

一般件

重点件

合计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重复投诉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重复投诉

行政

刑事

永州

234

34

268

15

243

25

268

15

220

48

268

15

0

142

14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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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未达序时进度或超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情况

填报单位:永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时间:  202035

未达序时进度整改任务情况(共0个)

市州

序号

整改任务名称

相关责任单位

应完成时间(应达到的序时进度)

目前进展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备注

超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情况(共 2个)

市州

序号

整改任务名称

相关责任单位

应完成时间(应达到的序时进度)

目前进展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备注

永州

1

根据国家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发现,舜皇山、阳明山、九嶷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都存在违规建设、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没有很好启动。

东安县、双牌县、宁远县、道县、江永县委政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30日前

东安舜皇山整改情况:

8个整改类电站已完成销号,6个限期退出类电站已完成阶段性任务,11月底,完成了6个退出类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完成了财评。

双牌阳明山整改情况:

1、截止2018年10月21日,阳明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规开办的1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止营业、拆除招牌并签订了停止营业承诺书。通过整改,共拆除农家乐招牌16块、经营广告牌54块,目前已全面停止营业。经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小组验收,已销号。

2、茶林镇天堂村项目位于阳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茶林镇高峰村,属违规建设,已于2019年10月底拆除违规建筑,并进行了生态修复,经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小组验收,已销号。

3、黑漯河一、二级整改类电站已完成整改与销号。阳明山二级电站和黑漯河三级限期退出类电站,正在按照一站一册的方案整改实施中,下一步安装生态监控设备。

宁远九嶷山整改情况:

二、关于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整改进展情况:寻龙谷景点猫仔头检票处、三分石观景台问题、三分石旅客服务中心已销号二、关于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没有很好启动的整改进展情况: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理整改工作已委托湖南润丰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已完成“一站一策”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形成了“一站一策”实施方案评审意见,《宁远县小水电清理整“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于12月17日行文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复核2020年2月9号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在市水利局召开了“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审核会,形成了宁远县“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目前已按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下步将按照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宁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推进整治工作,一是设置生态流量泄放闸孔、安装生态下泄流量监测、监控设备,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退出类电站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各项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序时推进。                                 

都庞岭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已完成整改。

宁远县、东安县因小水电站专项治理工作政策调整,整改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永州市水利局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水发【2019】6号)文件精神,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及销号工作时间节点为: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综合评估工作,7月31日前将综合评估报告报省;9月30日前完成“一站一策”编制,10月31日前报省;限期退出类电站在10月30日前完成生态流量泄放,12月30日前达成补偿协议,2022年完全退出。整改类电站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和生态流量泄放,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生态修复和建设手续的完善。验收销号是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类验收工作,2020年11月30日前组织销号核查,12月底前报省销号备案,退出类在2022年11月30日前验收销号。

永州

2

基层执法车辆配备少,不能满足执法检查需要。

市、县区党委政府、市财政局

2019年6月30日前

我市将环保执法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保障执法车辆及经费,由于环保垂改尚未完成,人员划转工作、资产债务处理工作、经费保障渠道调整工作尚在进行,县区分局暂用县区公车管理平台车辆或进行车辆租赁保障执法用车,市本级生态环境已新购4台车辆用于执法。待机构改革完成,财政经费到位,全市即可完成。

该问题初次上报整改时间,按全省垂改原定时间2019年6月30日上报。目前,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0-2022年三年方案,该问题预计在2020年底完成,目前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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