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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5/2021-0187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2-26
名称: 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正性说明
文号 :    
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正性说明
2021-02-26           来源: 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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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所从事的监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本中心特作如下公正性声明:

本中心及其人员从事监测工作,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本中及其监测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中心监测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建立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

——本中心监测工作的独立性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本中心对所有委托方均持客观、公正、公平、科学、保密的工作态度,杜绝损害委托人权益的事件发生。

——本中心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中心监测数据公正性的有关兼职或技术合作等活动。测试人员不得直接对外接收样品分析,送检单位更不得指定专人分析测试。

——在仲裁性监测中,需有2名(含2名)以上持证监测人员同时进行布点、取样、分析测试,以保证数据准确可靠。

——本中心诚恳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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