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14/2020-003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湖南永州回龙圩风电110kV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湖南永州回龙圩风电110kV送出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双洲路216号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0746-83254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永州回龙圩风电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 |
建设单位 |
华能新能源回龙圩发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永州回龙圩风电110kV送出工程起于回龙圩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女书220kV变电站12Y间隔,路径长度约8.3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共新建铁塔29基,线路途经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2个区域。 项目总投资10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环保投资的1.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