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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5/2026-0673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5-28
名称: 新田县三井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文号 :    
新田县三井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6-05-28           来源: 辐射站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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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新田县三井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425002

联系电话:0746-83254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田县三井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三井镇三井社区

建设单位

华润新能源(新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新田县三井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新田三井镇三井社区,工程将新圩一期光伏电站硒城变220kV线路π入三井乡光伏升压站,形成新圩一期光伏电站~三井乡光伏升压站220kV线路(π入段)和三井乡光伏升压站~硒城变220kV线路(π出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线路路径总长1.4km,其中单回路0.6km,双回路0.8km。新建杆塔3基其中双回路耐张转角塔2基,双回路直线塔1基。(2)拆除新圩一期光伏电站~硒城P13塔-P14塔间输电线路,长度约318.6m,拆除段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本工程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固废、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严格按设计指定位置放置施工机械和设备,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减少对地表植被的占压与破坏。线路架设选址时,尽量避让林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态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输电线路及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有植被形态。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租用周边民房化粪池处理。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段,缩短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作业时间,限制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居民点附近实施车辆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小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在施工前,将施工场地四周用围墙将施工区与外界隔开,在施工区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处定时洒水;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对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材料的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相关单位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站处理,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然后交由了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运行期间仅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垃圾,主要为废金具、绝缘子等,由线路巡检人员带回进行回收利用。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按监测计划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进行监测等。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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