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14/2019-0441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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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市生态环境局通报1起移送公安环境执法典型案件
重拳出击--市生态环境局通报1起移送公安环境执法典型案件
新田县某养殖合作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12日,接群众举报,经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新田县某养殖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且直接向周边环境违法排放养殖废弃物。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2019年4月18日,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该企业养殖负责人和主要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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