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3-0483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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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C级企业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评定工作,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区县级初审及市级审核,市生态环境局本轮次审定通过C级企业10家,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举报核实,进行降级处理。
举报电话:0746-8322977
附件:2023年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C级企业名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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