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5/2024-0496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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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按照“开局即决战、起步即起势、全程都冲刺、一刻不懈怠”的状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制度保障,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环境风险底线,为实现山青、水绿、天蓝的美好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处罚366件次,行政强制28件次,行政检查7084次。
行政处罚立案420件,结案246件,结案率58.6%,罚没金额1676.2万元。首违不罚50件,轻罚17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20.3%和6.9%,经过听证程序22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28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6件次,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件。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226件次,受理226件次,准许许可226件次(环评许可73件次、辐射环评许可17件次、排污许可23件次、辐射许可113件次)撤销许可1件次(环评1件),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一是扎实组织开展学法考法。2023年,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与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学法普法任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683人报名参加学法考试,学法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二是通过实战演练不断提升专业技能。邀请技术团队开展VOCs监测设备理论实操+实战教学培训,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方法和手段。同时先后派出21名执法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帮扶和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选派8人次参加全省利剑行动交叉执法检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本市交叉执法工作,拓展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
三是开展专业知识培训。12月6日上午,我局邀请了市司法局专家开展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培训,从行政复议概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法新旧对比解读等五个方面进行辅导培训。邀请了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与魏某某等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网络庭审,各县市区分局在分会场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培训。12月28日,我局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骨干共计5人参加了永州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和永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观摩旁听庭审等活动,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设立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络专栏,向社会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情况。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公示行政处罚360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录像、图片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年装卷归档行政处罚269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311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311件案件经法制审核。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能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实质影响的行为,进行柔性执法,实行轻微免罚。制定出台了《永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明确12种免于处罚的情形,给企业容错改错的空间。2023年办理免罚案件50起,轻罚案件17起。
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坚持差异化监管执法。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单两库”动态更新。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监督管理制度,将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三是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的执法大练兵活动,共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监督帮扶、涉铊、涉VOCs、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利剑”行动、大气监督帮扶等8项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20件,处罚金额1670余万元。
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制定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分解表》,明确了重点普法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了任务较好地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送法到基层、送法入企等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引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五)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情况。扎实开展全市执法稽查暨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抽调分局执法骨干、法制审核人员,同时邀请专家律师参与案卷评查,采取集中评查、一卷一表、交叉互评等方式对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发现的问题由评查人员各自带回,并督促各分局对照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和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水平。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均衡,部分县市区查办案件数量较少,尤其是移送环境犯罪的案件较少。
二是执法信息化应用率偏低。12369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和湖南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案件信息录入滞后,湖南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污染源信息更新不完善。
三是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案件调查取证材料不规范,部分案卷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质量有待提高。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和培训计划,通过组织案卷评查、学法考试、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律师和法律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执法监管知识,认真学法用法、规范执法,夯实执法理论基础,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持续完善相关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整改,全面自查自纠,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找准问题关键,最大程度将行政执法案卷的错误和瑕疵消灭在内部或萌芽状态。同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动作用以及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通过内部交流和互动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跨县区交叉执法、专项执法环境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科技监管,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