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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5/2026-06839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7-27
名称: 曝光2026年第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文号 :    
曝光2026年第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2026-07-27           来源: 执法支队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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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县市区

领域

隐患描述

判定依据

1

江华县

生态环境

湖南龙德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环办应急[2025]441号)第一项之规定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

江华县

生态环境

湖南国梦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环办应急[2025]441号)第一项之规定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

零陵区

生态环境

湖南盛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环办应急[2025]441号)第一项之规定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

零陵区

生态环境

湖南联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环办应急[2025]441号)第一项之规定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

零陵区

生态环境

湖南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环办应急[2025]441号)第一项之规定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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