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4-055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江永县利田100MW200MWh储能电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0746-83254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永县利田100MW200MWh储能电站变更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江永工业集中区利田片区 |
建设单位 |
江永县粤黔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万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
江永县利田100MW200MWh储能电站变更项目储能电站总用地面积约17165.05m2,共设置30个3.45MW/7.082MWh集装箱式电池舱,30个PCS交直流转换一体舱,实际建设储能电站规模为103.5MW/212.46MWh;配套设有1座110KV升压站布置在储能站区北侧,主变规模2×63MVA,户外布置,储能电池舱经PCS交直流转换舱逆变升压后接入升压变电站35kV母线,35kV母线汇流后经升压变后通过1回110kV线路就近接入女书220kV变电站110kV母线上。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固废、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对项目场界内以及周边裸露地面播撒草籽,从而达到稳固土壤的效果,恢复绿化。对于少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等。运行期退役铅蓄电池统一收集至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蓄电池不在发电场区或升压站内进行拆解;储能电池到更换期限后由厂家回收,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废变压器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储能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主变需设置事故油池,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事故油池容量按单台主变压器 100%油量设计,确保事故油池的容积满足标准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测等。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